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
实验室工作行为规范
IREEA,
2010-05-20
近年来,本实验室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规模有了较快发展,但对实验室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建设一个高水平的实验室,培养高素质的科学技术人才,保障实验室高效安全运行和研究人员的身心健康,保障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实验室行为和工作规范,请认真阅读并严格履行:
一.实验室人员与职责
1,研究生和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都属于实验室所承担的科学研究任务的责任工作者,研究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学习和进行研究;博士后和访问学者与合作教师讨论和商定研究计划后自主研究,实验室不支持自由研究;
2,实验室配备有科研助理,在实验室负责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从事实验室日常管理和所规定的科研项目的管理,担负实验室的技术支撑和实验室日常运行的管理职责,在聘用者和项目负责人指导下开展管理工作;
3,实验室的职责工作序列是: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导师--助理-访问学者/研究生/SRT学生。实验室发展大事由学术人员(Faculty)商议,工作和管理事宜由学术(faculty)和支撑人员(staff)商议,决定事宜由责任人安排实施。
二. 科研任务与实施
1,实验室科研任务由学术人员提出申请,较大项目申请通过实验室全体学术人员讨论,立项批准后由项目负责人主持自主完成,优先安排其指导的研究人员(访问学者、博士后、博硕士研究生)实施,需落实非主持人指导的学生承担的需要商议决定;
2,研究人员主要集中在一个领域方向从事科研工作,负责实验室总体学术领域的一个方向的研究和发展,分工合作承担实验室承担的较大项目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与其签订专题研究合同进行分工合作;其分工任务由其为主实施,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和协调;
3,分工合作的较大项目的实施方案经过实验室全体Faculty和Staff以及承担研究任务的所有研究人员的讨论,实施中宜统一和有序安排,防止不必要的交叉和无意中的干扰或相互冲突;
4,参加研究的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研究的自主设计,由实验室安排进行开题设计讨论,需要使用、特别是长期使用有限共用资源(如基地,温室气体监测设备、培养设备等)的,由各位老师商议安排落实;各项目的阶段性进展、总结报告和结题报告由承担者或承担主要研究任务的研究生完成,重要项目经过实验室讨论完成。
三、实验室资源管理
1,实验室公共资源包括研究经费、研究设备、研究基地以及网络和各种研究资料、数据库以及研究专用的图书资料等;
2,研究经费按照项目资助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合理使用;所有研究经费本由科研助理掌管,实验室集中管理;原则上专款专用,具体使用由承担者负责,研究者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征得主持人同意或授权使用;非在编研究人员不得擅自取得经费本;所有支出需事先得到主持人同意或授权才能在特定项目经费中支出,研究生报销需由导师注明列支经费名称;
3,实验室仪器和设备的添置和购置由实验室统筹安排,大型设备的添置和购置,无论经费来源,均需经过Faculty的讨论商议决定;共享性消耗性器材也由实验室统筹安排添置,所需经费视相关课题的使用情况由使用课题分担;实验室公用设备由科研助理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使用者必须具备下列条款规定的相应资格并遵循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得长期占用、杜绝无故异地置放;实验室资源有限,原则上不得外借,特别是常用设备和器材;实验室以外的研究者需要借用实验室设备和器材的,需要经过主管实验室管理的老师同意,考虑了实验室需要后酌情处理;研究生不得私自借出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4,实验室网络资源,包括协作单位资源、平台资源由实验室统一掌握使用;网络平台作为实验室公共信息展示,对外宣传与交流以及普及相关科学知识之窗户,由科研助理或指定人员管理。发布各类实验室活动信息,研究进展,学术会议以及其它信息,统一提交网络发布。内部共享资源通过网络管理权限使用,严格控制在内部使用和共享资源的外部泄露。
四、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
1,实验室成果和知识产权包括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和各类报告等以及合作单位的商业和科研秘密等,由实验室统筹管理;研究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和攻读学位论文期间完成的所有成果属于实验室成果和研究人员的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属于实验室,必须服从实验室的统一管理;
2,承担研究项目发表论文、申请专利以及发表各类报告等属于科研工作的任务,必须标注资助单位和经费来源编号,同时向一个以上项目提交成果的视贡献份额相应排序;所有成果视成果的贡献份额确定第一完成人,实验室老师指导的研究生完成的成果无论什么情况,必须标注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导师为通讯作者,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实验室或指导教师的同意或授权才可变更;凡是实验室第一完成单位的任何成果提交必须由责任研究人员(Faculty)或导师作为通讯作者和第一责任人提交,杜绝研究生擅自提交;3,参与项目研究的所有研究人员取得的数据、成果和撰写的论文,首先提交项目主持人或责任人,研究生取得的上述成果无论是阶段性还是整个论文工作成果,首先提交导师;没有经过项目主持人或导师的同意或授权,不得外泄,不得自主提交发表(包括网络发布和会议论文发布),实验室研究人员需要使用非本人负责或指导的学生的成果,必须与项目负责人或导师商讨使用;
4,研究生承担实验室科研项目完成的成果在毕业离开实验室前未发表或申请专利的,不得在毕业后以所在单位作为第一单位和所在单位人员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特殊需要可以向项目负责人/导师提出要求,商议后视情况增加所在单位的共同研究人员署名,发生侵权行为的将通过单位洽商直至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5,所有实验室研究和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科研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得随意公开、散布实验室没有公开的科研动向、没有发表的科研论文和正在测试的科研材料,在进行与企业的合作中注意尊重和保守合作方的商业秘密;
6,在执行国际合作研究和交流中,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所有研究人员和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不得随意向国外科研合作人员外泄国家秘密,随意提供原始数据资料,特别是气候变化研究方面的统计与国家监测资料等。将严格控制保密和知识产权意识薄弱者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中,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通过行政和其它必要措施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
1,通过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实验室分析技能考试的研究生才能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和使用仪器设备的研究工作。实验室的公共安全,包括大型和精密仪器设备、水电的安全管理和危险品安全管理责任由实验室专人负责,做到每天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从事实验研究的老师和研究生负有实验室操作安全的首要责任。严禁乱拉乱接,请勿超负荷运行各种电器、仪器和电气控制设备;必须时刻注意烘箱、电炉的安全使用,尤其在过夜的情况下必须确保安全。培养箱、烘箱等设备需较长时期使用的,请在醒目部位出具责任人和使用时间的标识。使用者在离开实验室者前必须检查所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无虞后方离开;
3,仪器设备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严禁超负荷运转仪器。5万元以上精密或高值仪器使用前必须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和仪器使用的要求,严禁在不掌握仪器性能和操作要求之前使用; 仪器性能不清楚时,请事先咨询已有经验者,以保证您的工作效率和避免公共财产损失;高档精密仪器使用前后必须签名记载仪器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请勿擅自动手,必须请教专业人员检查或维修;严禁外来人员未经需可使用精密或高值仪器设备,本室人员使用10万元以上专用精密仪器设备,要事先征得责任人的同意和指导。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坏者,应承担责任,酌情赔偿;
4,老师和研究生同时负有网络安全责任,实验室鼓励和支持在科研中使用网络工具和电子邮件通讯工具,但务必遵守学校有关网络管理规定,严禁用于非科研目的,杜绝各种不健康的娱乐和社会信息服务;严禁通过学校服务器和实验室IP地址发布不健康信息或涉及国家和社会的不正当博客或网络发帖;
5,严格遵照规范使用危险物品和有毒、刺激性物品,防止污染和损害他人健康;强酸、强碱溶液的使用和废弃请按规程,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实验中切实采取措施,防范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溅出而危害人身安全。
六、工作秩序和公共环境维护
1,实验室所有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值日制度,遵守公共道德,严禁随地扔杂物、随地弃置物品,自觉维护卫生、整洁、有序的实验室环境和有条不紊的工作秩序;进入精密仪器室工作务必穿着工作服,换穿拖鞋;
2,实验室人多地狭,物品安放和使用请做到整齐有序,样品、试剂、用具等分别按规定存放,器具、物品使用后请尽快归位/复原,予己方便中予人方便;严禁在冰箱等制冷设备随意堆放、存放物品或土样;
3,实验室是研究重地,不要接待无关外来人员来访,禁止传销、广告等人员进入实验室,接待客人请注意不得喧哗,不得干扰他人工作和学习;
4,遵守公共物品保管和管理制度,非本实验室工作者需使用仪器或设备,应征得主管或负责者同意,在不与本实验室工作冲突的情况下履行登记出借手续,方能出借;借用将实验用品或野外用品作为私自物品保存;本实验室备有相关的工具书和各种工具、器具和标准物,并尽快后放置原位,以方便大家使用,请勿作为个人物品保管或私自出借;
总之,实验室是科学研究者的根本条件和环境。良好的实验室工作风范不但是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而且是个人科学道德和修养的标志。请所有进入本实验室工作的先生和女士能在遵循实验室工作规范中展现您的素质和风采,同时也为全体的身心健康和实验室安全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