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

     

2006年12月26日,科技部、中国气象局和中国科学院在北京联合召开《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领导也出席了会议。科技部李学勇副部长、中国气象局秦大河局长、中国科学院李家洋副院长围绕《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分别作了讲话,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有关专家和新闻媒体的代表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评估报告编写工作于2002年12月启动。在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科技部、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教育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12个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组织跨学科、多领域的综合研究,经过历时四年的认真工作,先后九易其稿,于2006年8月15日由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第十次会议批准发布该报告。

  《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共分三个部分:“气候变化的历史和未来趋势”、“气候变化的影响与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社会经济评价”。该报告系统总结了我国在气候变化方面的科学研究成果,全面评估了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中国近百年来的气候变化观测事实及其影响,预测了21世纪的气候变化趋势,综合分析、评价了气候变化及相关国际公约对我国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了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立场和原则主张以及相关政策。

  评估报告给出的主要结论包括:
  第一,人类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导致越来越严重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预测到2020年,我国年平均气温可能增加1.3~2.1℃,年平均降水量可能增加2~3%,降水日数在北方显著增加,降水区域差异更为明显。由于平均气温增加,蒸发增强,总体上北方水资源短缺状况将进一步加剧;未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增加趋势。

  第二,我国农业、水资源、森林与其它自然生态系统、海岸带与近海生态系统等极易受全球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自然灾害将有进一步加剧的可能。为此,我们应进一步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以及采取适应气候变化的综合行动。

  第三,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涉及到国家发展空间问题。在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过程中,我国要有所作为,担负起相应的责任,为保护全球环境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要维护我国正当的发展权益,使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要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为新的驱动力,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各领域尤其是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节约能源和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五,报告中提出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对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可为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带来的影响还有大量的科学技术问题需要进一步开展研究;需要对各种适应气候变化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研究和验证。

  李学勇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是我国编制的第一部有关全球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国家评估报告,是在我国已有气候变化科研成果基础上凝炼完成的。《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发布的意义在于,一是向国际社会进一步表明我国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二是为我国参与全球气候变化的国际事务提供科技支撑;三是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四是为未来我国参与全球气候变化领域的科学研究指出了方向。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国政府将环境保护摆在了优先位置,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不仅对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样也将对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消除全球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和保护全球环境做出贡献。

  李学勇副部长还强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今年年初,党中央和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明确提出把解决能源、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放在科学技术发展的优先位置。“十一五”期间已把“全球环境变化监测与对策研究”作为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列入国家科技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并加强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核电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二氧化碳捕获和封存技术等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这些工作的开展,将会进一步提升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能力,为我国充分参与全球气候变化国际事务和开展国内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 发布时间:2006-12-26    查看次数: